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求,我局于
一、目标要求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人民群众关注的共性和热点问题为切入点,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加强建章立制,整合机关管理资源,优化机关管理要素,规范机关管理行为,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基层、群众意见,对照、查找我局自身在政风行风及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,认真剖析,研究提出整改措施,确保落实到位。改善机关运作方式,努力形成“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”的机关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。 二、区财政部门整改重点
(一)进一步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,不断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
把握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,坚持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为大局,以建制度、抓监督、树形象为主线,以依法行政为重点,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,抓好民生工程为目标,大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创新意识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,对财政改革方面存在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例如:多组织一些新会计准则方面的业务培训,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;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有待加强;有些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时间比较长等问题建议,局领导组织财政干部进行了积极探讨,提出了解决办法。同时在加强会计制度、国库支付管理制度、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都有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、达到新的突破。
(二)大力推进政务公开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
大力宣传《预算法》、《会计法》、《税收征管法》和《行政许可法》等财政法律法规,各部门各处室公开办事指南、制定岗位责任制、八项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把为人民服务好、为百姓办实事始终贯穿到财政的工作中。特别是权力相对集中的办事程序和政务信息定期公开,方便社会监督。我局开设南昌经开区财政局政风行风投诉电话:0791-7039907、设立意见箱等措施。认真倾听群众呼声,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。
坚持政务分开,推进机关职能转变,使财政局真正成为办事高效、运转协调、行为规范的财政管理体系。按照《预算法》、《税收征管法》、《会计法》和《行政许可法》的要求,制定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,做好年初收支预算、资金审核、项目资金集中到位等各项工作,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,并对专项资金逐级跟踪,督查问效,全面推进依法高效的财政工作。
着力加强行风和政风建设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进一步把加强行风和政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。坚持在区党工委、区纪工委统一领导、部门各负其责、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按照服务大局、整体推进、从严要求、标本兼治的原则,狠抓落实,进一步在全局形成健康向上的好风气。我们将以财政系统“八项服务承诺”为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工作,结合机关效能建设,使我们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,工作热情进一步增强。
健全机构,完善功能,促进财政管理到位、工作到位、服务到位。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,完善服务功能,是推动我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。随着我省财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,我区的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也不断展开,如:协税护税工作、镇财区监管、对农民个人补贴“一卡通”发放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。增加了新的工作任务,使管理和监督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。
三、区财政部门整改方案及努力方向
(一)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。在征求群众意见过程中,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是一些民生工程资金有时不能及时到位、提前兑现部分协税护税政策、协调解决蛟桥等村“穿衣戴帽”工程投入资金、帮助管理处另拉网线,并解决维护费用等一些环节工作效力不高方面。对此,我局认真解释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,另一方面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,加强工作纪律,提高工作效能,从体制上根本性地解决群众办事难和时限长的问题。
(二)建立长效机制。要求局各处室、镇财政所,端正态度,对近几年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行总结,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,分析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;对本行业工作在规范管理上,认真查找是否还有漏洞,做好调查研究;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,齐抓共管,各负其责,形成合力。
(三)继续加强学习,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。局领导要求大家转变作风,积极工作,提高办事效率;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,正确对待个人得失,不计名利,不图虚名,勤勤恳恳,兢兢业业;加强法律法规和财政业务知识学习,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。继续稳健的做大财政收入,使财政资金有效的运作,不断促进招商引资、市政建设、环境治理、社会保障和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等的开展;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,加快各项财政改革步伐,使财政管理、部门预算、国库支付改革等方面工作更趋科学合理。
附: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整改情况一览表
二〇〇八年九月